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874751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斯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954,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16,153,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9,020,000)股。(含本数,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且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585.30 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487.3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后注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49,685.42 44,360.09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4,762.70 4,669.31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59,448.12 54,029.40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成功,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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