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公告编号:2025-107
证券代码:874751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芜湖宏景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基础上,现对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经审阅付坤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职工代表董事职位的任职条件;付坤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60,689 股,占公司股本的 5.4337%,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付坤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四届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5-107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务林、古元峰、杨宠怀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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