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751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GF202512001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
露,具体详见链接: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728。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bse.cn/uploads/6/file/public/202601/20260119211657_mq7v00as31.pdf。
公告编号:2026-011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
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 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即将过期,公司向北京证券交 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
2026 年 3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尚需经北交所审核 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 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尚 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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