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874752 证券简称:金史密斯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最大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 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 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熟悉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
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增强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四)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等;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其他相关机构。
第七条 在符合信息披露有关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商
业秘密保护的前提下,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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