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2
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10
第一节股东 ...... 10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 18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9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 21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4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8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 28
第二节独立董事 ...... 32
第三节董事会 ...... 3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8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9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41
第二节内部审计 ...... 43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4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4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47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9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51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51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51
第十四章 附 则...... 52
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金史密斯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北京市丰台区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110106MA001NT26C。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Kingsmith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八区 25 号楼 1 至
15 层 101 内 4 层 41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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