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752 证券简称:金史密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金史密斯科技有限
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北京丰台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1NT26C。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Kingsmith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八区 25 号楼 1 至 15
层 101 内 4 层 41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和董事会秘书。
第一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始终致力于做出让每个用户都点赞的好产品,
以高效、匠心、持续创新的服务态度,推动健身行业发展,让更多的人爱上健身。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具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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