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北京云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北京云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基科技”、“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申请股票挂牌及公开转让的报告。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挂牌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尽调指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对云基科技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云基科技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或占
有权益,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民生证券推荐云基科技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挂牌规则》《推荐挂牌指引》的要求,对云基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通过与云基科技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实地考察企业经营过程涉及的业务环节,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访谈或函证;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北京云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向投行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业
管及质控部”)提交云基科技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项目立项申请。
业管及质控部对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项目小组对审
核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2022 年 11 月 25 日,业管及质控部组织召开云基科技
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立项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
经全体 5 名立项委员审议并表决:云基科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推荐挂牌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同意该推荐挂牌项目立项。
四、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执行过程中,业管及质控部对项目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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