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关于北京云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
北京云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云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业绩真实性。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1)公司按照标准三“研发投入+营业收入”指标申报挂牌,研发投入分别 1,823.65 万元、2,070.98 万元、984.76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76%,17.47%和 14.74%。(2)公司客户存在收集一段期间的产品签收单集中寄给公司,并将签收单日期统一写在月末的情况。(3)公司存在多家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向关联方北京特许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酚类液晶中间体的技术服务,向关联方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租赁房产。(4)公司对 17 个客户、供应商名称申请信息披露豁免。
请公司:(1)结合公司产品、工艺等情况,具体说明公司的技术先进性,研发项目与技术成果的匹配性,研发项目与研发投入的匹配性。(2)说明公司 2023 年研发人数增加、
研发人员薪酬增加,但研发领料规模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研发项目是否匹配,是否存在研发人员、领料与生产的混同。(3)说明报告期内研发投料形成产品销售的收入、毛利率情况,相关存货初始计量成本的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说明公司研发团队稳定性,是否存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等情况。(4)说明集中邮寄签收单的客户名称、各期收入金额及占比,各客户签收日期集中在月末(25号至月底)的比例,相较其他月份 12 月收入是否更为集中,是否存在收入跨期调节;说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类似情形,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公司针对上述情况的应对措施。(5)说明客户与供应商重合主体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务实质、购销内容是否关联、是否具有自主定价权等方面,说明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6)结合特许科技的主营业务及核心技术情况、市场同类产品的供应商情况,说明公司向其采购酚类液晶中间体技术服务的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说明各期技术服务费的结算金额、结算数量,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是否匹配;结合相关产品在豁免货款前后的毛利率情况,说明豁免金额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豁免货款前后技术服务费定价的公允性,豁免货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7)说明公司租赁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房产占公司总体可使用房产的比例,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结合市场价格或第三方价格分析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8)审慎说明公司对较多客户、供应商信息披露豁免的原因,是否符合《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会计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
于不予披露信息的相关要求,对申请挂牌公司审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未披露相关信息是否影响投资者决策判断出具核查报告。
2.关于国资股东。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1)燕山国资中心与燕山财政分局内设部门监督检查所为同一机构,故其具备国资监管机构审批或确认权限。(2)公司提交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中的国有股权比例与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国有股权比例不一致。
请公司:(1)说明国资股东的审批或确认机关及具体文件依据,燕山国资中心是否具备出具批复文件及确认函的主体资格,国资股东入股、比例变更是否履行国有股权管理的审批、评估及备案程序。(2)结合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履行国资程序的具体情况,说明国有股权历次变化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3)说明提交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是否符合《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要求。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特殊投资条款。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1)公司存在上市承诺、业绩承诺、知情权、优先认购权等附条件
恢复的特殊投资条款。(2)根据公司最近一次增资价格测算,杭德余可支配资产价值足以覆盖回购新材料基金、淮南大成和远见前沿所持有公司股权所需支付的价款。
请公司:(1)以列表方式列示附条件恢复后具有效力的特殊投资条款,并逐条分析恢复后是否符合《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规定。(2)结合回购金额、履约方式、股份限售、持股比例变动等情况,说明义务承担主体具有回购能力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无法回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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