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常州三洋精密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 19
第二节 董事会......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 监事会...... 27
第一节 监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2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 利润分配......29
第三节 内部审计......31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
第九章 通知......31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32
第一节 信息披露......32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38
第十四章 附则...... 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三洋精密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常州市三洋精密制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常州市金坛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常州三洋精密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常州市金坛区汇贤中路 5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19.900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让丝印在工业制造中永葆生机活力,为太阳能产业和精密制造提升效率和创造价值。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金属制版、金属磨具、机器设备的生产、制造、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发起人以其持有常州市三洋精密制版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即发起人以常州市三洋精密制版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 90,643,972.3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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