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锐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引 言 ......8
正 文...... 10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12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13
四、公司的设立...... 17
五、公司的独立性...... 21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23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32
八、公司的业务...... 42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5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75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96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99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99
十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01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01
十六、公司的税务...... 106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09
十八、公司的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障...... 111
十九、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13
二十、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17
二十一、结论意见...... 120
附件一: 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及许可证书...... 122
附件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 123
附件三: 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境内主要租赁物业...... 124
附件四: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权 ...... 128
附件五: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 144
附件六: 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享受的主要财政补贴...... 195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所/金杜/我们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锐迈科技/公司/股份公 指 锐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申请人
锐迈有限 指 锐迈机械科技(吴江)有限公司,系申请人前身
本次挂牌 指 锐迈科技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敏华实业 指 Man Wah Industrial Company Limited,系锐迈科技控股股东,
持有锐迈科技 82.7590%的股份
敏华集团 指 Man Wah Group Limited,系锐迈科技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敏
华实业 100%股权
Man Wah Holding Limited(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敏华控股 指 为 HK.01999),系锐迈科技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敏华集团
100%股权
《2023 年年度报告》 指 敏华控股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敏华控股有限公司年
报 2023/24》
《2024 年年度报告》 指 敏华控股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敏华控股有限公司年报
2024/25》
敏华投资 指 敏华投资有限公司/Man Wah Investment Limited,系锐迈科技
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敏华控股 62.30%的股份
张家界蔚晨 指 张家界蔚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迈科
技股东
共青城博深通 指 共青城博深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锐迈科技股东
共青城惠通达 指 共青城惠通达投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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