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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0:49:0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四期)

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琳科技”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甬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赵江宁、樊友彪、胡迪凯、曹畅 4人组成,由赵江宁任组长,承担欧琳科技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其中,赵江宁、樊友彪为保荐代表人,上述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甬兴证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与欧琳科技签署辅导协议,
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收到贵局针对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确认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辅
导登记日。本辅导期为辅导工作第十四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甬兴证券辅导人员根据欧琳科技实际情
况,持续开展对欧琳科技的辅导及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机构按照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结合欧琳科技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的方式,对欧琳科技的整体财务状况、生产状况及销售状况等进行了系统跟踪了解。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欧琳科技接受辅导人员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目前接受辅导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徐剑光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 郑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池波 董事、财务总监

4 黄跃卫 董事

5 徐静萍 董事、副总经理

6 柯慈浩 职工代表董事

7 夏向阳 独立董事

8 方建新 独立董事

9 吕海洲 独立董事

10 陈园园 监事会主席

11 陈广利 监事

12 乐明杰 监事

13 沈志杰 总经理

14 徐琳雯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5 刘昼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法定代表人

16 徐羽波 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辅导机构通过现场工作的方式,对欧琳科技 2022 年至 2024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现场尽调辅导,并跟踪了解了欧琳科技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整体财务状况。辅导机构通过现场工作的形
式,对于欧琳科技在现场辅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并讨论解决方式。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浩律师、天健会计师等其他中介机构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甬兴证券为欧琳科技提供辅导培训、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目前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较为完备,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机构将进一步敦促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敦促接受辅导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增强独立性。

2、针对欧琳科技历史沿革中的待确认事项,辅导机构会同律师协助公司对部分待确认事项进行确认,目前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确权。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较为完备,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机构将与国浩律师和天健会计师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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