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2
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19
第一节 董事...... 19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2
第三节 董事会......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事...... 33
第二节 监事会......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十章 通知...... 3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3
第十三章 诉讼、仲裁...... 43
第十四章 附则...... 43
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宁波欧琳实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1441132746。
第三条 公司名称:宁波欧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祥和东路 128 号,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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