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关于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2025 年 7 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征传导”或“公司”)本次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会同公司和公司律师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或“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或“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本问询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回复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 录...... 2
1、关于超产能生产 ...... 3
2、关于第一大客户比亚迪 ...... 15
3、关于其他事项 ...... 21
4、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 31
1、关于超产能生产。
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及期后,公司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
形,其中,集成数据电缆 2024 年度、2025 年 1-5 月超产数量占批复产能比例
90.66%、52.31%;针对超产情形,公司取得“年产 210000km 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电力传导类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相关批复,该项目尚未竣工。
请公司:(1)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对公司产能的批复情况,说明公司超产能生产行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或被环保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是否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或登记,报告期内及期后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2)说明公司是否涉及超安全生产许可核定产能的情形,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结合“年产 210000km 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电力传导类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批复产能、建设进展、预计竣工时间等,说明公司超产能生产等违规状态是否持续,整改规范措施是否有效。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对公司产能的批复情况,说明公司超产能生产行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或被环保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是否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或登记,报告期内及期后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
(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对公司产能的批复情况,说明公司超产能生产行为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1、主管部门对公司产能的批复情况
根据无为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安徽远征电缆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集成数据电缆及电缆组件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环审〔2013〕38 号),同意公司新增集成数据电缆生产能力 30,000km/年。
报告期内,因新能源电线电缆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公司通
过细化生产计划、延长设备运行时长、增加生产时间、优化生产参数提升设备效率等方式使得实际产量增加,导致 2024 年电线电缆的实际产量超过上述环评批
复产能。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5 月公司电线电缆的生产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5 月
批复产能(km) 30,000.00 30,000.00 12,500.00
集成数据 实际产量(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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