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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宁波天工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4


关于宁波天工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天工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宁波天工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流体”或“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中金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广发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立信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修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关于销售和客户 ...... 4
问题 2、关于应收账款 ...... 28
问题 3、关于采购与存货 ...... 35
问题 4、关于关联交易 ...... 49
问题 5、其他事项 ...... 50
问题 6、其他 ...... 117

问题 1、关于销售和客户

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26.04%、25.19%;(2)
公司主要业务为机械密封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营业收入分别为 10,493.83 万元、11,521.11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181.94 万元、2,715.65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8.29%、53.50%。

请公司:(1)关于境外销售。①说明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等)、客户类型、合作稳定性等,经营规模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匹配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与境外主要客户是否存在潜在或实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②说明境内外销售毛利率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各期末境外销售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境外销售收入与报关收入、出口退税、运保费的匹配性;说明公司产品出口是否存在被进口国、地区采取贸易政策限制的情形,分析贸易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2)结合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核心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价格变动情况、价格传导机制、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因素,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结合公司在手订单、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期后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指标)等,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3)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产品成本构成、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类型、核心技术优势、持续研发能力等因素,按照产品类型,量化分析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公司销售费用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合理性,是否显著低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股东或客户为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说明境外销售的核查情况;说明对收入的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和回函情况、函证样本的选择方法、函证比例、回函比例、总体走访情况及走访比例、收入的截止性测试等,对报告期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律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中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核查

境外销售有关情况。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关于境外销售。①说明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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