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4

关于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七月

《关于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发的《关于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森泰克”、“拟挂牌公司”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拟挂牌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将问询函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3、本问询函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目录......2
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 ......3
问题 2.关于子公司...... 47
问题 3.关于收入与经营业绩 ...... 78
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 ......107
问题 5.关于采购与存货 ......117
问题 6.关于固定资产 ......135
问题 7.关于其他事项 ......147

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

根据申报文件,(1)芜湖鑫源系公司创始股东;2011 年 11 月,芜湖鑫源将
所持公司 70%的股权转让给奇瑞科技;2017 年 11 月,奇瑞科技将所持公司 45%
的股份转让给芜湖投控;奇瑞控股系公司报告期各期第一大客户。(2)张天锷系公司创始股东;2008 年 5 月,张天锷将所持公司 30%的股权无偿转让至其控制的华夏股份;2015年9月,华夏股份将所持公司15%的股权转让至Willway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 WCL);2020 年 1 月,华夏股份为履行和 WCL 的反稀释条款,
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至 WCL 的最终出资方安徽同华。(3)2023 年 11 月,安徽
中安等五名机构股东通过受让奇瑞科技的股份入股公司;2025 年 4 月,安徽中安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至力鼎投资。(4)芜湖卓然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请公司:(1)结合奇瑞控股与公司的合作时间及方式、与公司股东(含历史股东)的关联关系等情况,说明芜湖鑫源、芜湖投控、奇瑞科技投资公司的背景
及合理性,2011 年 11 月、2017 年 11 月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差异原因合理性,奇瑞科技入股价格较同期其他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奇瑞科技入股前后,公司与奇瑞控股的交易价格、交易体量、核心交易条款是否发生变动、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双方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较其他非关联方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2)说明①张天锷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华夏股份的背景,结合华夏股份目前的股权结构,说明相关转让是否涉及代持,是否系为规避持股限制性规定或税收管理规定;②华夏股份与 WCL 相关特殊投资条款是否已履行完毕,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其他争议;③安徽同华及其股东入股公司的背景及合理性,入股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与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说明 2023 年 11 月以来,安徽中安等机构股东入股公司的背景,入股价格与公司 2023 年 5 月增资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特殊投资条款或其他利益安排。(4)说明芜湖卓然相关股权激励安排是否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等规定,是否需要并履行相应的审议及审批备案程序;芜湖卓然激励份额的授予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份额流转、退出机制及实施情况,激励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目前是否已实施完毕。(5)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