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牌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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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3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4770 证券简称:超牌新材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陈小高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东晖、周慧明、米莉、李永全
202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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