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4770 证券简称:超牌新材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冯建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现行《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新修订的《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现任监事及其职务在股东大会审批之后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内蒙古超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东晖、周慧明、米莉、李永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公司董事会授权证券法务部对于因新《公司章程》对相关管理机构称谓变动而需要修订但制度规定没有实质性变化的现行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31);
2、《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32);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3);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4);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5);
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6);
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7);
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8);
9、《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39);
10、《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5-040);
11、《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5-041);
1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5-042)。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东晖、周慧明、米莉、李永全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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