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9
关于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
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经营业绩。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9 月,公
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586.10 万元、6,962.20 万元、6,075.02 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463.11 万元、582.78 万元、1,201.7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披露。
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位移传感器产品单价、数量变化情况,结合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与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2)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具体内容、金额、占比;结合贸易模式下权利
及义务条款、权利及义务转移的时点及依据,说明认定外购产品销售属于买断式的具体依据,贸易销售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分别说明公司境内、境外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具体时点,如披露有误,请修改;(4)详细说明公司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成本(材料、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毛利、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公司 2021 年、2022 年利润水平较低、最近一期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公司客户较分散;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普遍存在注册资本较小且未缴足、参保人数较少;必感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2021 年成立、最近一期即成为公司主要客户;公司与襄阳海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客商重合情形;公司销售人员 17 名。
请公司补充披露主要客户与主要供应商重合的具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报告期各期销售和采购金额及占比。
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客户数量及变化情况,公司是否存在经销商或贸易商销售模式,如有请进一步补充披露并核查;(2)结合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周期(生产、使用、复购)、价值、客户类型等详细说明公司客户分散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销售工作如何开展,销售人员数量是否能够满足日常营销工作需要;(3)列表梳理公司主要供应商中注册资本较少、未缴足,参保人数较少,成立时间较短即开展大额合作的具体情况,相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经营规模、员工情况、经营资质等,公司与其开展大额合作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潜在不利影响,公司是否存在与供应商人员、场地混同,是否存在大额预付、退款等异常资金往来,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前员工设立的供应商或者主要为公司服务的供应商;(4)详细说明公司客商重合的原因及合理性、收付款是否分开核算、是否存在收付相抵情况、采购及销售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增收入。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核查方式、金额、比例、结论,详细说明针对公司客户分散度较低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及有效性,对公司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于 2023 年 9 月收购了任志胜、任龙、任亚辉持有的深
圳市米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收购上述资产的背景、原因及其必要性;(2)深圳市米朗科技有限公司的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收入构成情况、人员转移情况、客户转移情况及其稳定性等;(3)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其公允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评估定价过程是否审慎;(4)深圳市米朗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 1-9 月亏损的原因、2023 年第 4 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该次
重大资产重组对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