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874771 证券简称:米朗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任志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审议结果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审议结果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等有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标的股票的限售和解除限售的全部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要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二)、(三)应当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任志胜、董事任琴、董事毕继爽、董事王东方因是员工持股计划合伙人,均回避表决。董事任龙因与董事长任志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6-002)。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任志胜、董事任琴、董事毕继爽、董事王东方因是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属于关联方,均回避表决。董事任龙因与董事长任志胜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湖北米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范、高效、顺利实施,建立和落实有效的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了《湖北米朗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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