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772 证券简称:腾信精密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5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通过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744947162。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TURNXON PRECISIO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朗尾路 5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
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
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本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精密制造技术,成为全球精密制造
典范,为客户创造价值。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设计、研发、产销:
精密仪器、精密金属组件、汽车零部件、光电产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
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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