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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关于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公司业务。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从事 PVC
热稳定剂、农药原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属于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2)报告期内,公司毒死蜱原药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13.92%、14.12%和 11.85%。2024 年 2 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正式实施,毒死蜱、噻虫嗪被列入限制类项目。(3)公司产品毒死蜱原药和三氯吡啶醇钠属于该名录中列示的“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产品”,报告期各期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17.64%、15.84%和 12.93%。(4)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等部分业务资质未覆盖报告期。

(1)关于生产经营。请公司说明:①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除毒死蜱原药外,生产经营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公司关于限制类业务的后续规划,是否存在产能扩张计划,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政策要求;②除毒死蜱原药和三氯吡啶醇钠外,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说明相关产品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③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关于环保事项。请公司说明:①公司现有工程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②公司是否存在未按照建设进度办理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登记
即投入使用的情形,如是,投入使用期间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按规定处理污染物,是否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是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③公司项目是否存在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④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⑤公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公司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3)关于节能要求。请公司说明: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司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4)关于业务资质。请公司说明:①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公司业务资质是否齐备、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性;②公司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使用过期资质的情况,若存在,请说明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范围、方式、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审
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12 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成立初期
存在多次无偿转让,其中戴百雄分别于 2005 年、2007 年无偿受让 12%、5%股权,作为管理层激励;公司通过设立旺泰投资、金德利投资、润泰科技 3 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2)2017 年 3 月徐德及其控制的齐星车身向厚鼎投资转让公司控股权;2018 年厚鼎投资以240 元/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转让给五信投资、雅仕投资、博耘投资等公司;(3)2022 年 12 月,曹海兵由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4)2024 年 3 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10 元/股向湖北汉东转让股份,2024 年 7 月海通鹭岛、海通金圆和华创毅达基于股权回购条款,分别以 17.7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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