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5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4)03405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4)03405 号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犇星新材公司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犇星新材公司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犇星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4年度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一:收入确认
适用年度: 2024年度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1、事项描述
报告期,犇星新材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主要产品涉及PVC热稳定剂、农药原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有关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之“29、收入”。于2024年度1-6月、2023年度、2022
年度,犇星新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226,361.39万元、360,151.58万元、373,428.82万元;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4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由于收入是犇星新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我们将犇星新材公司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犇星新材公司经营业务及产品销售模式,对犇星新材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关键内部控制进行了解与测试,以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复核不同业务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正确。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就产品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等进行比较分析,以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分析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单位材料、能源消耗数据、产销量及海关统计数据等非财务数据是否能够支持报告期收入金额的总体合理性;根据公司资本性投入分析新增业务、新增产能的合理性;根据合同(订单)中信用账期约定,判断应收账款余额的总体合理性。
(4)选取销售交易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出库单、运输台账、出口报关单、货物签收单、销售发票、收款单据等原始记录,以确认交易是否真实,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正确。
(5)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交易样本,并结合存货的审计,进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估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执行函证程序,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销售发生额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对重要客户进行访谈或实地走访,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关键审计事项二:外汇衍生品之公允价值估值
适用年度: 2024年度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
1、事项描述
于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4,494.55 万元、8,581.44万元、8,297.93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比例为2.72%、5.15%、6.23%。有关外汇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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