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5 月 23 日,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据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3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估客观、合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拓及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子夜、张诚、周文华
2025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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