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2025 年 9 月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 起人。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3007570231241。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BEI BENXING NEW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公司住所: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 9 号。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资本市场完成高层次资源整合,让企业更具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运用智能化、自动化手段逐步摆脱传统化工生产经营模式;通过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造,使企业保持旺盛的活力和持续发展后劲,在战略上抢占行业制高点,在行业中起到领航员的作用。为股东创造高于平均社会(市场)的回报率,为员工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人才创造更能施展才华的平台,为企业谋求更大更强的发展空间,为社会多做贡献。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总数为 36,00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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