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 9 号,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百雄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 4,001 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确定。本次发行均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 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万元) (万元)
印尼年产 3,000 吨逆酯锡及 10,000 吨巯基酯 15,018.80 15,000.00
1 建设项目
2 年产 6,000 吨溴虫腈原药项目 30,000.00 25,000.00
3 年产 10 万吨浮选捕收剂建设项目 23,000.00 18,000.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8,018.80 78,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不足 部分将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如实 际募集资金金额满足上述项目需求后尚有剩余,公司将根据自身发 展规划使用超募资金,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进行及时披露。若因经 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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