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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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119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11 月 21 日,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浩、邓红兵、廖奕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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