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16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 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在 2025 年度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对关联方内蒙古沙洲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洲化学”)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金额为 211,822,771.71 元,对沙洲化学发生日常性关联销售,金额为11,211,137.86 元。公司不存在超过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交易。
此外,2025 年 5 月,公司与沙洲化学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书》,向
沙洲化学购买溴虫腈工艺技术、立项建设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金额为 400 万元,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向沙洲化学支付 200 万元技术服务费。上述技术服务系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行业技术转让市场行情、技术后续应用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采购定价具有公允性;上述交易系偶发性关联交易且金额较小,未达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标准。
公告编号:2026-01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
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
形,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内蒙古沙洲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工业园 15 路东侧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工业园 15 路东侧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戊酮及上游原材料对氯苯甲醛、二氯丙烯等的生产和销售
法定代表人:顾瑞洪
控股股东:李志锋
实际控制人:李志锋
关联关系:公司参股 39%的企业
公告编号:2026-016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交易遵循有偿、公平和自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
公告编号:2026-016
(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引起主营业务、商业模式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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