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0 日,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针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强化其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2、针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持续经
公告编号:2026-025
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针对《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均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针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估客观、合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拓及持续稳定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5、针对《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公告编号:2026-025
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也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我们认为此次财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前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6、针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目前市场水平确定的,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7、针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实,我们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