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4774 证券简称:里得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签署、执行、修订本次发行过程中需要公司签署的各项文件;
(2)回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和部门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及事项的反馈意见;
(3)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具体确定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战略配售实施方案、发行时机等事项并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
(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起止日期;
(5)处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
公告编号:2025-043
定募集资金项目存储账户;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若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
(6)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署聘用协议;
(7)办理与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政府审批手续,支付与股票发行和承销相关的各项费用,完成其他为本次发行和上市所必需的其他手续和工作;
(8)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在本次发行期间,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不时进行与本次发行相关、必要或合适的调整和修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届时适用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办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9)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及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及同意等手续;
(10)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则按照更新后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其他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其他审批/备案手续、撤回/修改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
(12)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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