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874774 证券简称:里得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领导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业务、研发业务、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内容
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科学高效、分工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责任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经营方针、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监督职责。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调控和监督各职能部门操作规范、运行有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公司依据自身实际发展情况,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地划分了职能部门并明确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公司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长远的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着力于不停电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研发进程,提高研发产品的转化率。同时,公司通过子公司——“湖北莱沃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专用车生产资质的获取,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公司现有主业的发展;通过子公司——“湖北里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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