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公告编号:2026-066
证券代码:874775 证券简称:云岭光电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权责利对等匹配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积极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公告编号:2026-066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适当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核,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负责评估及建议启动薪酬追索扣回程序。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决定并披
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根据职责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
展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决定并披露。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行职务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第八条 薪酬构成的具体确定方式:
公告编号:2026-066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行业特点及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和支付。绩效薪酬的发放应以年度绩效考核为基础,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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