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公告编号:2026-048
证券代码:874775 证券简称:云岭光电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
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讨论,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向中国
公告编号:2026-048
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3、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
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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