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874775 证券简称:云岭光电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岭光电”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本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当局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行动,它是增强或弱化各种方针政策、组织效率和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一种氛围。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其它控制能否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公司积极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并通过相应的奖惩制度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多渠道、全方位落实。
1.2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组织产线员工技能大赛及班组长联盟培训,提升产线员工及基层管理团队素质,梳理研发内部知识及课件,鼓励内部经验传承,导师制及讲师制的建立与运行,沉淀内部技术资源,不定期组织管理培训、引入学习地图,营造学习型组织,使员工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1.3 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及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1.4 公司的法人治理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制订并形成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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