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93
证券代码:874775 证券简称:云岭光电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本公司现对该公告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内容请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94)。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涉及原公告第二、三项,主要是将武汉芯光同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建财、徐放、常伟杰、北京华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德桂华创业投资基金(广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弦、徐福林、张艳荣、梁喜宏、黄思炜、李羽婷、穆隽、刘林汐、白亚恒、苏峥、胡杰等 16 名股东的
自愿限售期间由“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4 日)次日至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
日”更正为“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4 日)次日至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1 个月届满之日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的相关内容同时进行了调整。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无影响。
公告编号:2026-093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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