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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关于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营业收入。根据申请文件,(1)2023 年、2024 年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11.20%和 8.12%;(2)公司主要客户为终端客户的零部件加工商,同一终端客户对应多个公司的直接客户;(3)2024 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 32.85%且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增长主要来自深圳乐新、深圳捷图、广东永超和创维集团等客户,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回款率较低;(4)根据公开信息查询,客户深圳乐新模塑有限公司存在人员规模和参保人数均为 0 的情形。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
披露境外销售情况。

请公司:(1)说明主要境外客户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年份、与公司合作历史、销售产品类别、销售区域、是否与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报告期内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等;说明
境内外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若存在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境外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结合境外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回款风险;说明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运保费、出口退税的匹配性;(2)说明公司与直接客户、终端客户的具体交易模式和交易流程,各方在交易过程中承担的角色,是否存在终端客户指定直接客户情形;结合业务模式、具体合同约定、主要终端客户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经营规模、对应的公司直接客户等)说明公司销售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3)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点,如存在请按季度列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布,并结合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是否属于行业惯例;说明 2024 年公司与客户深圳乐新、深圳捷图、广东永超和创维集团的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交易规模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年份、与公司开始合作年份、合作背景等,说明公司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交易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第四季度通过相关方虚增收入的情形,期后是否存在大额退货;(4)按照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分类,说明公司收入构成及占比、主要客户情况等;(5)说明与人员规模及参保人数较少的客户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是否与公司存在潜在关联关系,交易是否真实;(6)结合公司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经营情况(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
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营业收入和境外收入的核查程序、核查比例和核查结论,包括走访、函证、截止性测试等,并对营业收入和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一次增资。(2)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兴途辉进行股权激励,实际控制人许第修持有兴途辉 53.925%的股份。(3)公司历史沿革中,吴尚励曾持有公司 4.05%的股权为代其亲属党畅持有,吴尚励自有股权为 0.27%,现已解除还原,2020年 9 月吴尚励入股公司时,入股价格低于前次转让价格。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内增资的背景,增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2)①说明兴途辉参与人员的确定标准、资金来源及出资缴纳情况、绩效考核指标、管理模式、服务期限、锁定期限、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许第修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低价入股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股权激励是否均已实施完毕,是否存在预留份额、代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股权激励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②说明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时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说明股份支付计入管理、销售和研发费用以及在经常性损益或非经常性损益列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说明党畅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职经历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潜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在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持股或持有权益的情形,2020 年 9 月,增资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公司是否存在影响股权明晰的问题,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异常入股事项,是否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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