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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8:09:00 股吧网页版
兴盛迪: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4776 证券简称:兴盛迪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注:因删除或增加部分条款,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情况不在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众公司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

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认定为“高级 财务总监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明确聘任为
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 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树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或许可证件为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

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
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公司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
份总数为 1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必要时,经国务院授权机构的批准,
可以发行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人民币壹元。 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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