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874776 证券简称:兴盛迪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促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兴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
责。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工作,对经理负责。
第二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两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外的交易事项;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经理指定一名副经理代行其职,并出
具有效的书面授权书。
第六条 公司副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经理工作,并对经理负责;
(二)按照经理的分工,分管相应的部分及所属单位的工作;
(三)在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经理提出建议;
(八)经理不在时,由经理指定的副经理代行经理职权;
(九)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的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工作;
(二)根据经理的年度经营报告,组织领导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公司年、季、月度的财务预算;
(三)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运行状况分析并向董事长、经理报告;
(四)审核各部门成本费用的开支;
(五)参与制订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对外投资决策、经营活动进行财务分析与把关,并对其进行财务监督;
(六)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经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和调整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四章 经理办公会议
第九条 公司实行经理负责下的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经理办公会是指经理在
经营过程中,为解决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决策科学性、正确性,最大限度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
第十条 经理办公会主要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
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召集和主持,由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经理因故不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