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2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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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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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第一节 声明事项 ......5
第二节 正文 ......7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9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10
四、申请人的设立 ......15
五、申请人的独立性 ......17
六、申请人的发起人或股东 ......19
七、申请人的股本及演变 ......24
八、申请人的业务 ......34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7
十、申请人的主要财产 ......46
十一、申请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50
十二、申请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53
十三、申请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54
十四、申请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55
十五、申请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56
十六、申请人的税务和财政补贴......58
十七、申请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61
十八、申请人的劳动用工 ......63
十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64
二十、《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65
二十一、结论意见 ......66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申请人、公司、中星联华 指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中星联华有限、有限公司 指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系申请人前身
本次挂牌 指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中星致远 指 北京中星致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申请人发起人、股东
中星和众 指 北京中星和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申请人发起人、股东
中星思创 指 北京中星思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申请人发起人、股东
中星联华深圳 指 中星联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申请人全资
子公司
中星联华香港 指 中星联华科技有限公司,系申请人于香港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下属企业 指 中星联华深圳、中星联华香港及上海分公司的合
称
境内下属企业 指 中星联华深圳及上海分公司的合称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评估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所、本所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香港律师 指 方良佳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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