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5:33:26 股吧网页版
中星联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74777 证券简称:中星联华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军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治理规范,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废
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责。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至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5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新增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公绪华、张辉、孙蔓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薪酬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执行。相关议案具体如下:

2.1《关于提名公绪华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绪华)》(公告编号:2025-007)、《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绪华)》(公告编号:2025-008);

2.2《关于提名张辉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辉)》(公告编
号:2025-009)、《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张辉)》(公告编号:2025-010);

2.3《关于提名孙蔓莉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孙蔓莉)》(公告编号:2025-011)、《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孙蔓莉)》(公告编号:2025-01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红娟为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成员
人数由 5 人调整为 9 人,其中新增 1 名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张红娟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