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74777 证券简称:中星联华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公司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比例
高频高速测试测量仪
1 14,852.75 14,852.75 49.30%
器仪表产业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276.78 12,276.78 40.75%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9.95%
合计 30,129.53 30,129.53 100.00%
注:上述项目以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及金额为准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按轻重缓急次序安排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使得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使用自筹资
公告编号:2026-018
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且公司履行相关程序之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
究,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合理,能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公司能够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上述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孙蔓莉女士、张辉先生、公绪华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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