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874777 证券简称:中星联华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院 4 号楼 14 层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程军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3);《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并起草了《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孙蔓莉女士、张辉先生、公绪华先生对其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并起草了《中星联华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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