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公告编号:2026-032
证券代码:874778 证券简称:格兰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制订、调整和实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战略配售、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网上发行比例、发行时间及发行起止日期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未来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的规定,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政策的要求修改并继续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酌情决定本次发行上市的计划延期实施、中止或提前终止等;
公告编号:2026-032
3、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托管登记、限售流通股锁定等事宜,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制作、准备、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办理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交所提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回复北交所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问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注册申请;起草、修改、签署、执行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5、聘请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制作、准备、签署、补充、修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其他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等;
6、确定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有关具体事项,以及签署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在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金额;根据需要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9、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限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公告编号:2026-032
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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