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778 证券简称:格兰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符合要求,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对公司内控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在本年度内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公告编号:2026-021
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请容诚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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