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70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706 号
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兰达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518Z101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格兰达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
的 2025 年度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格兰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格兰达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格兰达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中的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
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的理解格兰达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格兰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附件: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格兰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70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刘泽涵
中国注册会计师:
倪至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聪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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