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779 证券简称:朱炳仁铜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的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公告编号:2025-005
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紧密结合公司业务和发展战略,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强、朱仲勉、王小毅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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