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874779 证券简称:朱炳仁铜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本次发行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公司就本次发行
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如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有关承诺(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应承担责任的,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公司未完全消除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
抗力原因消除后,公司应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造成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
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6-031
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二、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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