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青岛儒海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并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儒海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六年一月
关于青岛儒海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青岛儒海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青岛儒海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海船舶”或“公司”)、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已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公司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青岛儒海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目 录
1.关于历史沿革 ...... 4
2.关于业务合规性 ...... 48
3.关于销售模式与收入确认...... 67
4.关于经营业绩 ......114
5.关于采购与存货 ...... 155
6.其他事项 ...... 185
1.关于历史沿革。
根据申报文件,(1)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李文孔及刘佩
佩通过李文孔名下香港公司转出美元 230.12 万元至 13 名境内自然人名下,相关自然人将其在境内的人民币转至李文孔和刘佩佩,用于两人对公司进行出资。(2)公司存在 5 名机构股东,其中,青岛儒盛系为外部投资者投资公司而专门设立的平台,青岛儒诚、青岛儒荣、青岛儒惠、青岛儒信为员工持股平台。
请公司:(1)①结合相关出资的资金来源、资金流转过程、相关人员与公司及股东的关联关系、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及主管部门意见等情况,说明以此种方式出资的原因、背景、出资真实性及合理性,是否违反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侦查的风险,是否涉嫌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等刑事犯罪,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及公司生产经营有无
重大不利影响。②结合刘佩佩 2017 年 12 月入职公司、2018 年开始负责香港公
司运营管理等相关情况,说明其 2018 年即可获取 200 万元香港公司经营所得作为股权出资的原因、背景及合理性,刘佩佩与李文孔对相关款项金额分配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青岛儒盛合伙人的身份、任职及投资情况,说明其入股的原因、背景、合理性、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其合伙人与公司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是否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合伙人华智晟远(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相关咨询费用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与其为外部其他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的价格是否存在差异。(3)①说明各持股平台的合伙人的人员构成情况,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出资来源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公司股东人数经穿透计算是否超过 200 人。②披露股权激励的具体日期、锁定期、行权条件、内部股权转让、离职或退休后股权处理的相关约定以及股权管理机制,员工发生不适合持股计划情况时所持相关权益的处置办法。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目前是否已经实施完毕,是否存在预留份额及其授予计划。③说明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情况,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时公允价值确定依据及合理性,结合股权激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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