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证券代码:874784 证券简称:森泰英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结合《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八条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一)下列对外投资由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 1-5 项非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的情形。
7.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的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
(二)下列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 1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2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200 万元。
上述 1-6 项为非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7.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须经董
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对外投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公司对外投资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
通过。对同一投资事项累计超过 500 万也需要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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