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74784 证券简称:森泰英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 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森泰英格(成都)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
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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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 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 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当年未分配的 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
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每 10 股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
明是否含税。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第七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
第八条 利润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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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4.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 原则。
第九条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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