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874786 证券简称:嘉泰激光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更正符合相关规定,通过本次更正,能够使公司的财务报表附注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更正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本次更正,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31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更正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本次更正,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戚程博、吴立、申志刚
2026年4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